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浦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浦北县公安局门户网站浦北县公安局http://www.gxpb.gov.cn/zfxxgk/zfbmgkpt/xzfgzbm/pbxgaj/“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浦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还将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报道等辅助形式。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开范围: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本单位掌握的与其自身权益相关的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浦北县公安局。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gxpb.gov.cn/zfxxgk/ysqgk/),联系电话:0777-8312358;传真:0777-8312358;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通信地址:钦州市浦北县公安局,邮政编码:535300。
●提出申请: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浦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单位互联网站下载,也可以到本单位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申请处理: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表》后,根据需要,采取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以先后顺序并按照《浦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进行回复。
对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