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浦北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浦北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http://www.gxpb.gov.cn/zfxxgk/zfbmgkpt/xzfgzbm/pbxnyncj/;当面受理地点:浦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点:浦北县越新路浦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 0777-8212018。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浦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点:浦北县越新路农业农村局,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 0777-8212018。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 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浦北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页面申请:http://www.gxpb.gov.cn/zfxxgk/ysqgk/。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777-8212018,地址:浦北县越新路浦北县农业农村局,邮编:535300,传真号码:0777-821510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