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浦北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八、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浦北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
(一)指导协调全县农村道路运政执法;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搞好运力调控,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并监督实施;规范交通建筑市场;负责全县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辖管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农村公路路政、水路运政管理及行政复议工作。
(二)指导协调道路运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道路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市场、公共客运市场、物流市场、机动车辆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农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浦北县交通运输局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建设规划股和行政审批股等5个股室,纪检监察和工青妇等机构,按上级要求配备。局属单位有:浦北县县乡公路管理所、浦北县地方规费征收稽查所、浦北县环绕城路收费管理所、浦北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和浦北县货运服务站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管理17个镇街道办交通站。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40人。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我局编制总数为116人,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40人,实有离休人员0人,实有退休人员59人。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局本级编制人数12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1人,实有退休人数3人
2.交通运输局属单位(所属二层机构)编制人数104人,编制内实有人数64人,实有退休人数56人,临编人数11人,无编人数53人。
第二部分:交通运输局(含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8953203.47元,同比增加6793492.01元,增长3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53203.47元,同比增加6793492.01元,增长31%。
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同比无增减。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公路建设与公路养护经费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8953203.47元,其中:基本支出8111403.4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同比增加4621692.01元,增长132%;项目支出208418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同比增加2171800元,增长12%。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预算27733881.68元,占支出总预算96%,同比增加5646025.68元,增长2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671206.79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160321.79元,增长31.38%。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19246元,占支出总预算1%,同比增加34358.8元,增长19%。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328869元,占支出总预算1%,同比增加152785.8元,增长8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111403.4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同比增加4621692.01元,增长132.4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865977.4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同比增加4672325.01元,增长14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360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同比增加33624元,增长2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182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同比减少84257元,下降4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8418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同比增加2171800元,增长1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84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同比增加4665000元,增长111.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1%,同比增加200元,增长12.5%。
资本性支出预算(基本建设)849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同比减少4045000元,下降32.25%。
其他支出预算35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同比增加3150000元,增长900%。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953203.47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111403.47元,项目支出预算208418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7242081.68元,其中:基本支出6892081.68元,项目支出350000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219246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328869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0962.3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生育保险。
6.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79.49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工伤保险。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8965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8.公路建设(交通)42475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9.公路养护(公路)162425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952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5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0000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520元,比2018年预算37820元增加1700元,同比增长4.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重大项目的调研考察活动有所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9520元,同比增加1700元,增长21.73%。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30000元,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30000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 0 元。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行政股、人教股、监察室、建设规划股、设计室、行政审批股、计财股共7个职能股(室)。
纳入我局本级部门预算的 2 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1 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参公行政单位是:浦北县交通运输局机关,非参公事业单位:浦北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242081.68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浦北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1 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 1 辆,实有车辆 1 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4个,按县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447160元,其中:局本级4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六垠至官垌二级公路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17718608元;官垌至福旺二级公路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2276 0000元;五皇山三级公路项目,项目经费预算35850000元;浦东大道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0118552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